发布时间:2015-06-24 18:12 浏览次数:4222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初试:全国十月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逻辑、数学、写作)
复试:政治理论、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由学校单独组织,政治理论为闭卷考试。
政治理论参考教材:《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学习辅导,主编:杨蔚 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二)考试方式
分两阶段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英语、综合知识。
第二阶段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素质面试。
提示:第二阶段复试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在素质,择优录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中高级财务会计专业人才。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名额
招生限额75名。
四、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
五、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第一阶段(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
1.考试时间
综合知识:10月25日8:30—11:30
英 语:10月25日14:30—17:00
2.考试报名方法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至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① 报考者须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2015年全国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③特别说明: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本次考试并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果再参加每年1月份组织的全国统考会计学专业考试,无论1月份统考考分高低,均不再考虑其全国统考会计学硕士的录取事宜。
(二)第二阶段(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面试):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16年1月上旬,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录取及入学
被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须核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七、学费
总学费伍万元整。
八、招生咨询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心
咨询电话:李老师010-51684023
联系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505室 邮编:100044
e-mail: 网址: http://mpacc.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