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4 16:21 浏览次数:7934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2014年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若未能在2019年3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将予以退学处理。
学号 | 姓名 | 最晚获学位时间 |
13140001 | 褚鑫 | 2019年3月 |
13140008 | 张晨炜 | 2019年3月 |
13140028 | 王喆 | 2019年3月 |
13140045 | 李楠 | 2019年3月 |
13140047 | 李玲 | 2019年3月 |
13140065 | 蒙璇 | 201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