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及推荐评选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及《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含威海校区、清河学院、二学位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8%评选(经管学院24人);
2.曾至少两次(不同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要求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2%评选(经管学院6人);
2.前三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50%(二学位学生为前一年成绩,五年制学生为前四年成绩);
3.曾三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不同学年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并获其它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励)。
五、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经管学院15人);
2.从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六、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经班级提名或个人申报、党支部认定、学院考察,由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
2.学校审定。
七、工作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将认真审核学生参评材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经学院讨论研究后确定推荐名单。如出现满足推荐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小于分配名额时,将按照满足推荐条件的实际人数公示、上报。
2.申请材料纸质版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附件2、3原则上不超过1页,附件4要求限两页,需双面打印。其中“毕业去向”填报内容为:国内升学、国内就业、出国出境、自主创业、其他。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遵照填写规范。
3.符合条件、有意愿报名的同学:
电子版材料,在5月8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2、3、4、5、6、7(按照姓名-学号-附件x:对应附件名称命名)打包,命名“姓名-学号-经管学院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干部推荐名单”发至邮箱9567@bjtu.edu.cn;
纸质版(一式两份)材料,在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时间段,将附件2、3、4提交至思源东楼501-2辅导员处【同时,请附上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要求所有的证书放到一页a4纸里,标注清楚个人信息和证书信息: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对应证书的获得学年和称号)】。
联系人:梁煦 电话:51684845